“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数十次讲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精神支撑,是中华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所根植的土壤,是国家走向富强的软实力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意识的认同感,唤起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感,发扬光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强大基因。近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与当代中国文化之间割裂现象比较严重
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客观上给中华传统文化带来相当严重的冲击。各种外来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的影响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严重冲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文化结构和文化模式。尤其在青少年人群中,存在片面追求西方文化、忽视本民族文化的现象。
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弘扬带来巨大压力。一些文化甚至面临失传和消失的境地。据调查,2000—2010年,仅10年时间我国自然村总数就从363万个锐减为271万个,平均每天至少消失100个村落,传统村落从2005年的5000个,锐减为如今的不足3000个。1999年出版的《中国戏曲志》收集了各地、各民族剧种 374 种(木偶、皮影不包含在内),到 2013 年,全国仅存剧种286种,15年间消亡了88种。
社会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认识不清,存在对中华文化全盘否定的倾向。对中华文化的态度,有过曲折的历史。自“新文化运动”以来,有一股全盘否定的风气,文化人反思中国落后挨打的原因时,把账记在了中华传统文化头上,这是看病找错了病因,开错了药方。毋庸讳言,新中国前三十年对于中华传统文化也是采取了简单否定的态度。当前,一些民族文化虚无主义者或者西化思想严重的人仍然对中华传统文化抱有非议。此外,民众对文化特别是传统文化的敬畏感在减弱,这直接导致民众的文化素养明显退步。虽然知识的丰富今天较之过去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文化的基础在动摇,对文化的珍重感在下降。同时,在专业技能增长的同时,文化人的文化精神普遍淡化,文化不是追求的对象,只是成了某些人混饭吃的工具。在一个轻视文化、排斥文化的社会,是难以产生文化大家的。历史上的文化大家,学贯中西,无论什么专业,首先是知识广博,学养深厚,这一代人已经过去。
缺乏结合当代中国文化发展创新时代
需要的深入系统的挖掘研究
缺乏结合当代文化需求对中华传统文化全面、科学、系统的挖掘。长期以来,我们在传统文化挖掘方面缺乏科学整体的规划,研究梳理工作各执一派,学贯中西、通古知今的新一代传统文化研究大家非常少。这必然带来很大问题,首先,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概念和范畴缺乏明确界定,比如有国学、儒学、新儒家、儒教等称谓;其次,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阐释不清,存在各种各样观点;最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内容对象不清晰,中华传统文化内容极其博大,究竟哪些属于优秀的,哪些是糟粕,需要明确界定。
缺乏对中华传统文化现代性转化,在赋予民族传统文化以时代精神和适宜形式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严重不足。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很多价值观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直到今天仍有很高的思想价值。但在实践中,对传统文化现代意义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解读都十分欠缺,直接导致传统文化无法与当代需求接轨缺乏现代传播的基础。
缺乏对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辩证关系的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升华,二者在内在上是统一的,对二者关系的深入发掘、细密阐释仍有欠缺。
缺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的通俗化阐释。当前优秀传统文化通俗化阐释和庸俗化解释的现象同时存在,影响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效果。一边是传统文化研究常常局限在学术领域,缺乏对相关典籍的通俗化翻译阐释,传统文化被公众视为高高在上的“阳春白雪”的现象比较突出。另一边是对传统文化进行简单化、商业化、庸俗化解释的现象也仍然存在。为迎合市场需求,部分媒体上的传统文化解读中存在低级的庸俗化现象,恶搞传统文化的现象时有存在。部分非遗项目过度商品化包装,其真实文化内涵正逐渐消失,个别文物景点的过度利用也对文物本身造成损害。
传承与弘扬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活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利用不足和“建设性破坏”的现象同时存在。
一方面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利用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对做好新形势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创新之举不多,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自觉性不够,存在“死保死守,保而不用”的现象:部分地区的珍贵文物没有得到有效展示,博物馆策展布展能力较弱;有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得到及时发掘整理和合理利用,有些项目展示也还局限于节庆、会展活动,深度开发利用不够;部分地区优秀传统戏剧面临失传危险,剧本创作和演出与新时期要求不对接;部分地区传统文化元素挖掘不够,无法有效地和文化产业对接等。
另一方面是文化遗产遭到“建设性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不能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有的地方受经济利益驱使,在文物古迹修缮时,未能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施工,使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遭到破坏,同时也存在文化遗迹保护与改善居民生活相矛盾的现象。
传承与弘扬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薄弱。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牺牲文物文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机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涉及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建设、文物、公安、工商、旅游、宗教等多个部门,具体工作也往往归属多个部门。受部门职能分割和权限不同的影响,条块、区域分割还比较严重,没有完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传承保护工作机制,相关监管工作不够有力。
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健全。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对文化遗产保护措施规定比较原则,特别是关于经费保障、人才支持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刚性不够,影响了实际执行效果。
相关保障措施执行不力。部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与实际需要相比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保护资金缺口较大;基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欠缺现象严重,“三缺”(缺编制、缺人才、缺经费)现象普遍;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足,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后继乏人,存在人走艺绝的现象。
传承和弘扬的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的社会参与程度相对较低,政府包办文化传承的现象仍然存在。当前不管是历史文物保护,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乃至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更多的是政府的工作内容,政府“办文化”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不畅通,参与意愿不强烈,难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合力。事实证明,仅靠政府的力量是难以实现中华优秀文化有效传承的,因为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其职能应是加强宏观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优秀文化传承与弘扬。
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和民间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上“各自为政”、“两张皮”的现象。部分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手段吸纳和推广民间优秀的经验和做法,不能充分发挥家庭、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缺乏有效的现代传播手段。传统文化只有在在传播中才能得到升华,但当前的传播手段相对单一,主要是以纸质媒介、通过传统购买和阅读完成为传播对联国学经典弘扬,互联网技术和数字技术的运用十分欠缺,严重影响了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政府部门对传统文化的弘扬以说教灌输方式为主,不能寓教于乐,无法与公众需求有效对接,难以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传统文化传播的积极性,影响了传播的效率。一些文化管理者的文化态度存在问题,文化只是宣传方式,民众只是训导对象。
在世界文化多样化和传播科技突飞猛进的全球化形势下,需要我们突破观念藩篱,破除体制障碍,适应全球化发展、技术进步与规制变革等时代趋势的要求,做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顶层设计,大胆创新、积极实践,在有效传承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广泛弘扬中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联国学经典弘扬,在世界和国际社会中赢得应有的文化认同和文化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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