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周易》注释本。十四卷。唐孔颖达主编。大致成书于唐贞观中期。
孔颖达,字冲远。生于北齐武平五年(574年),卒于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少时曾从刘焯问学。隋炀帝时,选为“明经”,授河内郡博士。唐时官至国子祭酒。曾奉唐太宗之命主编《五经正义》,融合南北经学家见解。唐代用其书作为科举取士的标准。
《周易正义》是《五经正义》中的一部。有《序》一卷、《正义》十三卷。孔氏认,王弼、韩康伯对《周易》的注解是“独冠古今”的,他家都不能及之。故《周易正义》采王弼、韩康伯注,并对王韩二注逐句加以解释。此外,孔氏也引述、评论了京房、郑玄、王肃、张讥、卢景裕等人对《周易》的注解。
孔疏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孔颖达自己对卦爻辞和传文的注解,一是阐述王韩二注。在此两方面内容中,体现出孔氏的易学观。孔氏对《周易》体例的理解主要吸取王韩之说,重视取义而极少讲互体、卦变、纳甲之类,但他又批评王韩不讲取象的缺点。他依据《易传》,特别是依据《彖》、《象》二传,来对《周易》经传进行解释,既讲取义又讲取象。他还依据物象与义理统一的观点解释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形成,认为八卦和六十四卦皆模拟物象、事理,而物象与义理是体用关系,物象为义理的基础。孔疏还与王弼易学不讲“数”的观点不同,他讨论了象和数的关系,认为在八卦来源上是“数从象生”,而占筮时却是“用数求象”。
孔氏对《周易》原理的解释,注重扬弃王弼贵无贱有思想六爻占卜不用京房纳甲准吗,力图以阴阳二气解释易理。他认为“易之三义,唯在于有”,“易象唯在于有”。“有”即“器”,为具体物事。“有”来之于“无”,“无”即“道”。孔氏又把“无”解释为阴阳二气及其变化的无有形体。“无”与“有”是体用关系,体不能脱离器用,因而他主张“易理备包有无”。孔氏还继承汉易六十四卦皆来自乾坤两卦的说法,又把此两卦解释为阴阳二气之始六爻占卜不用京房纳甲准吗,因此六十四卦的形成和变化都体现着阴阳二气变化的法则。孔疏又把“一阴一阳之谓道”,解释为无阴无阳就称为道。还提出“阴阳不测之谓神”,认为阴阳变易之理的神妙在于其无为而自然。因此,“神”、“道”、“无”、“一”、“易”等名词都视为是对自然无为这种性质的称号,是阴阳二气的德行及其变化的作用。
《周易正义》在尊重王弼易学的前提下又对易学上的义理和象数两派观点都加以吸收和改造,提出自己的易学观,对唐宋时期的易学发展起了深刻的影响。其中对哲学问题的探讨,也形成了一个体系,是唐代哲学的重要部分,为巍晋玄学向宋明理学过渡准备了思想基础。
版本:明嘉靖中福建刻《十三经注疏》刻本;清阮元刻本;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重刻《十三经注疏》本;清同治十年(1871年 )广东书局重刻《宋十三经注疏》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上海世界书局《宋十三经注疏》石印本;1957年 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排印本。单行本有嘉业堂刻本;1987年北京中国书店据嘉业堂本影印本。
评:注解注文采王韩,数从象生论来源;
神道无一阴阳气,哲学探讨易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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